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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顶山市委第四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延伸了解问题清单反馈要求,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及三项延伸了解发现的问题:1.机构改革政策执行不到位。2.履行粮食行业行政监管执法职能缺位。3.统筹谋划、指导把关和工作对接缺乏。
针对以上三项问题,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于1月24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及延伸了解问题清单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现把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1.严格按照《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汝办文〔2019〕15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机构改革方案,对人员编制、业务衔接、工作对接实现真正的划转融合。在粮食储备计划制定、粮食收购价格监测、行政监管、机关运转、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业务职责,所属业务科室积极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对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工作业务融合。
2.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认真履行粮食行业行政监管执法职能、行业指导和日常管理职能,做到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粮食安全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粮食方面的工作汇报,查找工作、业务等方面存在问题,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政策要求,将机构改革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好相应的职责及常态化行政监管工作。落实好行政执法主体职责,解决当前的行政执法难题,切实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粮食行业的行政监管指导职责。
3.在粮食工作谋划、实施和行业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职责,做好沟通,统筹谋划粮食系统相关工作。特别是项目建设监管方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粮食系统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审批,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从项目备案到竣工验收的常态化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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