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汝州市质量精神”口号征集的公告

发布人: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6-1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市监〔2020〕49号),实现汝州市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市示范市”目标,全面提升汝州市整体质量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汝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汝州市质量精神”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以邮箱投稿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汝州市质量精神”口号    三、征集要求   (一)主题:立意鲜明,突出质量主题,充分展现汝州特有的质量文化内涵、质量发展理念,体现全市人民在质量方面所认同的精神价值和共同追求。   (二)内涵:充分体现汝州质量文化的传统、理念、特色以及未来区域的发展方向;服务民生,展示“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氛围。   (三)格式:“汝州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高度凝练、易懂易记、寓意丰富、便于传播(原则上不超过16字),同时需提交“汝州市质量精神”文字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300字。   (四)版权: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所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负;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汝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四、征集方式    (一)征集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来稿作品一律用A4纸打印,作品数量不限。    (二)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汝州市质量精神”口号征集活动字样。    (三)电子稿件请发送至邮箱rzszlqscj@163.com。    (四)所有稿件请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和通信地址。经采用的作品统一安排用于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市示范市”宣传。    五、评审方法及奖励    汝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统一报市政府审定。本次活动参加评选的作品最终被采用作为“汝州市质量精神”口号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另选出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如入选、入围的作品为同一内容有多名设计者,则多名设计者分享相应的稿费)。入选、入围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取稿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璐玫 郭彦霞    联系电话:0375-6860058    电子邮箱:rzszlqscj@163.com    邮寄地址: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汝州市广成东路37号)    邮政编码:467500                                                    

热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