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发布人: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0-24 浏览次数:

10月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创新意见》),提出36项重要改革措施。为保障有关改革措施落实于法有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目前急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确保《创新意见》相关改革措施尽快实施,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只是局部修改,请社会各界紧紧围绕《创新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7年10月30日前反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并请注明“药品管理法修正案”。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全面修订,将适时另行征求意见。 联系邮箱:xuxy@cfda.gov.cn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0月23日

热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