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汝州市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6月14日
汝州市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实 施 意 见
围绕依法依规、节约集约、控制成本和政府收益最大化的原则,依托当前土地利用政策调整的机遇和挑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保护耕地和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为目标,以农村低效闲置土地复垦整理为抓手,结合自然资源、住建、地矿、林业和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项规划,利用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手段,采用“国有公司+社会资本+交易平台”方式,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全面落实我市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财政收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土地后备资源整治项目实施,2022年底,全市完成30000亩土地整治项目,推进增减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网上交易,实现指标收益不低于10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机构重组
为充分调动沃田公司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灵活性,更好地推动土地后备资源项目整治和指标交易工作,实现政府效益最大化。经研究,决定将沃田公司从鑫沃土公司分离,重组由市国资事务中心直接领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指导的国有平台公司,同社会投资方组成项目公司,实行独立经营、单独核算。
(二)合作模式
由市国有公司按照市场化的运营要求,优先选择资金实力雄厚、具备指标交易能力、社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机构,经市政府同意后,授权市国有公司代表市政府进行合作,经市国资事务中心批准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市国有公司进行控股,国有公司占股51%,第三方公司占股49%。
(三)收益分配及资金拨付通道
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完成后,若交易价格为每亩15万,则按交易价格的60%作为市政府收益分成,按交易价格的40%作为项目公司收益分成(含实施成本和乡镇奖补);若每亩的交易价格超过15万,则超出部分的80%作为市政府收益分成,20%作为项目公司收益分成。
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完成后,按交易价格的50%作为市政府收益分成,按交易价格的50%作为项目公司收益分成(含实施成本和乡镇奖补)。若每亩的交易价格超过7万,则超出部分的80%作为市政府收益分成,20%作为项目公司收益分成。
市国有公司的收益部分:由市国有公司和第三方自行协议制定。
土地指标交易完成且交易收入进入市财政后或市内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完成后,由项目公司以代建方式按照交易收入分成比例,向市政府提出拨款申请,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局以列支工程款方式拨付至市国资事务中心,再市国资事务中心拨付至项目公司。
(四)工作流程
因项目公司的全部投资均由第三方公司承担,为保证投资的正常收益及资金安全,项目公司在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时,由 第三方公司主导,负责前期乡镇奖补资金的合同谈判、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招标选定、施工成本的市场询价、施工单位的招标确定、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后期指标的交易等。
项目设计方案经市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领导小组评估通过后执行,设计方案变更和预算财政评审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有关项目边建设边完善手续问题,由项目公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乡镇奖补资金测算以竣工验收入库的指标数据为计算基数。
土地整治项目的前期全部投资及指标交易均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每个项目一事一议,对不动用工程措施及实施成本低的项目,直接交由沃田公司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汝州市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通报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公司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责任。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项目涉及乡镇配合做好项目区基本情况调查、重大事项安全评估、拆迁安置事宜协调、立项和验收程序申请、项目区后期管护以及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督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进行督导,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对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