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rzszrzyhghj-00000-2025-00003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废止李琳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5-01-06 浏览次数:

李琳超项目用地位于汝州市南关路南侧、洗耳河路西侧原汝州市西关南拐街141号,2023年2月14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104822023B00061。经我局多次催交,受让人李琳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付清本宗地全部土地出让金,已构成违约。经市政府批准《关于解除与李琳超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批复》汝政土〔2024〕107号文件,依法废止并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 4104822023B00061。

公示日期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2日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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