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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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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泉镇2024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温泉镇 发布时间: 2024-06-07 浏览次数:

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防止夏季农作物秸秆焚烧,切实保障空气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和平顶山市、汝州市禁烧工作的相关文件,就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的原则,围绕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秸秆禁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水平,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草等各类可燃物,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行政村要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计划,大力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让群众理解支持,并全程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在各村主要路口悬挂禁烧横幅,利用广播喇叭、宣传车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禁烧工作。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各中小学校学生,将《给家长的一封信》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三是在全镇范围内动员群众实行“十户联防”禁烧举措,通过群众的自我管理、相互监督、责任连带,推动禁烧工作向好发展。四是通过广播、微信等媒体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夯实秸秆禁烧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完善防控措施。一是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全年实行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出现火情后快速传递信息,应急小分队迅速到位,高效处置,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各行政村要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配足洒水车、灭火器、吹风机、灭火拖把等应急设备和器材,挑选精兵强将扩充应急队伍,保证一旦出现火情,人员、设备能立即到位,在15分钟内能够有效处置。三是合理布设村级监控点,实行24小时值守制。同时,针对监控盲区和火情易发的重点区域,组织巡逻小组加强巡逻检查,严防死守、看死盯牢,避免火情发生。

(三)采取“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办法,搞好禁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制定秸秆粉碎还田、灭茬还田责任制,村组干部引导群众机械化收割、深耕还田,指导养殖大户做好秸秆青贮工作。对于不能还田的秸秆重点看护,盯死盯牢,确保禁烧工作全面完成。

(四)深入开展秸秆排查清运。一是督促引导农户及时对田外堆积的秸秆进行清运,同时以村为单位成立秸秆排查清运小组,对村内、沟渠、路边、树下等重点区域散落、遗弃的秸秆进行全面清运,不能及时运走利用的采取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防止焚烧。二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沟渠路边、房前屋后堆积的垃圾、杂物进行清运处理。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农村保洁员及时打扫清理村内的落叶和垃圾,禁止随意焚烧。

(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园区总支书记、主任为本园区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及督导专员为本村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直接责任人,镇禁烧办按园区对责任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各行政村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现场认定和处罚。

四、职责分工

(一)园区园区领导和包村督导专员要切实起到督促检查作用,督导专员由各园区统一管理,园区领导带领本园区督导专员对本辖区内的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图片发至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群,若督导专员有事需请假的,半天给园区领导请假,半天以上者给镇长请假,以假条为准。要确保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坚守岗位,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重大火情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上报镇禁烧办。

(二)行政村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制定周密的计划,坚决杜绝秸秆焚烧。

1.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各行政村要制定详细的责任分工方案,村组干部要分包路段、分包地块,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明确、考核严格。

2.搭建禁烧监控点。各行政村要在主要位置搭建禁烧监控点。村监控点搭建要求:(1)每村搭建高标准监控点,悬挂“温泉镇xxx村秸秆禁烧指挥部”横幅,要有床铺、桌子、凳子、铁锨、扫把、水桶、交通工具等灭火用具,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2)监控点值班的人员必须佩戴禁烧红袖标。(3)禁烧监控点张贴一张禁烧值班表。(4)禁烧监控点要有照明设施。

3.成立巡逻队。每个村视情况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逻队,全天候进行不间断巡查。

4.督导本村的种植大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秸秆还田或清储等方式处理秸秆,保证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三)禁烧办负责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每天汇总工作情况,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安排好蓝天卫视24小时有人值班。

)督导组对全镇范围内的禁烧工作落实、隐患排查及处理等情况进行督导,并对各行政村禁烧工作人员的在岗在位、工作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天编发禁烧工作通报。

(五)派出所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全天巡查并对焚烧秸秆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有效遏制焚烧秸秆行为的事态蔓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禁烧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长唐佳佳为指挥长,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禁烧办公室。按园区划分为五个禁烧工作组,负责本园区的禁烧工作(见附件2)。成立禁烧督导宣传组,张留洋同志任组长,负责禁烧督导工作。

(二)严格考核奖励

1、工作奖补

各村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禁烧监控点搭建、配备充足灭火物资装备等,镇禁烧督导组将对各村禁烧监控点搭建情况进行通报。

镇禁烧人员每发现1名焚烧秸秆人员,扭送派出所的,奖励500元。

镇派出所每拘留1名焚烧秸秆人员,奖派出所1000元。

2、工作处罚

对焚烧秸秆人员的处罚

1)凡发现一起焚烧秸秆的,对点火人罚款1000元,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书写悔过书张贴本村主要位置。

对行政村处罚

(1)督导组实行日通报制度,镇禁烧督导组发现执勤点人员脱岗一次,通报批评并扣村党支部书记绩效报酬100元,扣村绩效5分;每发现一处着火点(含灰迹)扣绩效报酬200元,扣村绩效20分;有秸秆堆放,督促及时清运,否则视情况给予100到1000元经费扣除。

2)被市禁烧办巡查组和蓝天卫士发现一处着火点(含灰迹),每发现一处扣除村党支部书记绩效报酬300元,扣村绩效30分(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迅速扑灭火情、消除痕迹,不扣绩效报酬及绩效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被省、平顶山市禁烧办督查组,省、平顶山市蓝天卫士卫星监测发现一处着火点(含灰迹),每发现一处扣除村党支部书记绩效报酬1000元,当月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理。

4)严厉惩处第一把火。谁烧全镇第一把火,坚决从严从重处理。通报全镇并根据着火面积和造成的影响,对村党支部书记加倍处罚,并在禁烧工作会上,支部书记、包村干部作表态发言。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对保洁公司的处罚

1)凡发现保洁公司人员点垃圾、秸秆等,每发现一起,扣保洁公司保洁费用5000元。

2)因保洁公司人员点垃圾、秸秆等,被市级以上禁烧办、巡查组和蓝天卫士、遥感卫星监测发现一处着火点(含灰迹),上级扣我镇罚款,我镇扣保洁公司同等经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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