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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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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预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5-13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汇总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概况


一、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主要职责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主要的职责是:培养艺术人才,促进文化事业发展,音乐、戏曲 、舞蹈、器乐等教育。 承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预算包括:办公室、培训室、传承项目等室的预算。


第二部分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收入总计38.87万元,支出总计38.8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7.6744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收入合计3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8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支出合计3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万元,占74%;项目支出10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87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6744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万元,占74%;项目支出10万元,占26%。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7.89万元,占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万元,占20%;卫生健康支出1.21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83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89万元,占97%;公用经费支出0.98万元,占3%。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09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02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减少0.024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把接待任务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10.9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传承等单位运转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2年汝州市文化艺术学校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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