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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rmzf-00000-2023-00002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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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4-28 浏览次数:

一、编制意义和主要依据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教训,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三合一”企业、场所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平顶山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23525日起至202372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过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三、意见征求情况

全市“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市主要领导审阅后,于5月20日报送市政府五科,并送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法制办等13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以上单位均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全市“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经过修改完善后,主要包含整治范围、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四个章节。

(一)第一章整治范围

1、集生产、经营、储存与住宿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物流企业;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

2、多个企业合租合用的储存、生产共用场所;“厂中厂”、“园中园”劳动密集型企业;

3、多功能、多业态、多业主混合经营场所、高层商住混合体建筑。

(二)第二章工作重点(共五条)

1、狠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2、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

3、开展突出风险综合治理;

4、开展遗留隐患集中攻坚;

5、狠抓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提升。

(三)第三章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525日前);

 2、排查整治(526日至620日);

 3、专项督办(621日至710日);

 4、总结验收(711日至20日)。

(四)第四章工作要求(共五条)

主要包含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手段、严格问责健全机制等五条工作要求。

附件: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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