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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rmzf-00000-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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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对汝州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20221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9-09 浏览次数:

王有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朝川“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后存在问题”的建议收悉。与小屯镇政府共同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32号)文件精神,职工家属区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及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筹措,因绿苑小区在小屯镇境内,远离市区,不属于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经政府与朝川矿协商后,绿苑小区使用自备井供水,自行管理。建议朝川矿及时筹措资金对自备井进行维护,以保障绿苑小区居民用水需求。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已于2017年6月30日完成,后续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如有必要,建议由朝川矿向市政府请示,科学合理制定供水方案,以满足绿苑小区广大住户长期用水需求。

 

 

 

                     202295

(联系单位及电话:汝州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0375-3321385联系人:王小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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