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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引领,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鹰城样板”,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树立鲜明导向,根据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平法政办〔2023〕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汝州市司法局2个单位为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突出贡献单位,连艳艳、李旭、张宗宗、杜高峰、李洋等5名同志为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突出贡献个人,现予以公示:
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突出贡献单位: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汝州市司法局。
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突出贡献个人:
连艳艳,女,汉族, 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汝州市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李旭,男,汉族,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汝州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张宗宗,男,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科科长。
杜高峰,男,汉族, 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汝州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及依法行政指导科科长。
李洋,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3日,为期5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政府办联系。联系电话0375-6862430,联系地址: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