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rzsrmzf-00000-2023-00036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告 示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3-05-23 浏览次数:

根据汝政【2017329号文件《汝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九章第47条之规定,承租人长期拖欠房租等行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近期对我市需腾退未办理退房手续的公租房进行清退,因联系不上租户,特在有关人员见证下,对以下公租房(具体房间号附后)予以清理,房内物品将逐一登记在册,集中存放。请各原公租房住户于2023年523日至531日到市住房保管理中心管理科领取有关物品,并办理退房手续,逾期将按无主物品处理。

联系人:刘志锋    电话:13603753676

 

各小区房间有物品明细.xls


特此告示

 

 

汝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3年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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