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9785
信件分类: 建议
提交时间: 2022-09-01
信件标题: 校讯通是家校互动的必要方式吗?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处理敝人的意见。 又是开学季,升学之后今天在班级群里看到学校让家长开通校讯通,但操作下来发现非移动用户无法开通,虽然老师也解释了说自愿不强求,但是心中仍是久久不能平静,觉得这个问题还是要说一说。 校讯通作为一个家校互动的服务平台,在我市校园里存在也有十几年了吧。这十几年来互联网技术和通讯技术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今天校讯通的操作刷新了我的认知,十几年了校讯通依旧在原地踏步(可能也有技术迭代和更新,或许接触不多所以尚未发现吧),依旧是只有移动用户可以使用,依旧是3元/月的功能使用费。且不说校讯通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单就只有移动用户可以使用这一项在今天就很不合理。 校讯通是移动特有的功能,对于移动用户有特权也能理解,在多年前技术尚不发达的时期仅限于移动用户使用也尚且能理解,但是放在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都已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今天,作为一个家校互动的服务平台,却限制用户范围,让用户做选择这合理吗?虽然现在携号转网、多开卡等操作都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对于大多数农村家庭来说这样就要改变其原有的很多东西,甚至增加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通讯技术发展到现在网间讯息也早已不是什么太难的事了,校讯通不做什么改变,却占据着校园的独特地位,限制着用户的范围,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校讯通要求家长必须在四大运营商之间做出选择,而且还是必要选择呢?那么这样的话学校在校讯通的这个规则里面又充当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至于说外网用户加入无法进行收费的问题,我觉得这应该不算什么问题,换一种方式或许就能解决呢。首先学校是使用校讯通的主要用户,校讯通在给每个学校放开使用权限的时候应该都会有一个主账户的,如果实现了网间讯息那么这个费用是完全可以放到学校的账户上,当然也不是让学校承担这笔费用支出,而是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每学期或每学年适当收取这部分费用。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一点拙见,可能会存在其他问题,但我相信总会有多种方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校讯通是否是真心想要做好家校互动这块服务。 校讯通进驻校园的初衷应该也是想做好家校互动这块服务吧,但是敝人之前在校园却并未感受到校讯通在家校互动中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价值,不知道现在的状况如何,如果依旧是原来的样子,体现不出其应有的价值的话为什么还要用户每月付3元的功能使用费?我也不是对这3元的月功能使用费有意见,而是这3元钱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体现其应有的价值,尤其是在互联网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校讯通如果依旧是多年之前的旧模式,限制用户的范围,让网外的用户做选择,这是否和要做好家校互动的初衷相背离了呢?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在互联网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校讯通还有在校园内存在的必要吗? 这几年来市内的教育环境和质量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和提升,这些和领导们的辛勤付出都是密不可分的,在此也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对我市教育的努力和付出,也衷心祝愿我市的教育环境和质量再攀高峰。 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汝州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9-09
回复内容: 汝州市教体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回复: 一、办理结果 2021年7月教体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群管理工作的通知》(汝教办【2021】88号),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开展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清理整顿的通知》(汝教办〔2021〕92号)。通知要求各学校应依托企业微信构建家校沟通班级群,做到一班一群,禁止重复建群、多平台建群。要求任何学校不得强制家长、学生及教职工接受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利用家校沟通等名目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或委托第三方扣除费用,更不得从中谋取利益。严禁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工向电信运营企业、其它商业机构或个人提供学生及学生家庭的任何信息,也不得代理、接受以商业为目的的任何学生服务项目。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利用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平台取代教师家访、布置作业、发布通知等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未使用该平台的学生不受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汝州市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班级群管理,积极引导学校及家长正确使用家校互通平台,严禁任何学校强制家长、学生及教职工接受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