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6125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4-04-11
信件标题: 大学生就业
信件内容: 请问汝州市是否有针对未就业的应届大学生的过渡性质的政府见习岗位呢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汝州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4-19
回复内容: 您好,汝州市人社局对该问题回复如下:就业见习工作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为见习人员提供3至12个月的岗位实践锻练,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的一项就业服务制度。 见习人员是指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国家和我省就业见习规定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以下材料到人社部门确定的就业见习单位提出申请: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2、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个人承诺书(失业状态)。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0375-605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