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汝州市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汇交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20日
汝州市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汇交工作方案
为妥善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中存在的历史数据不准、精准查询反馈不快、历史数据不全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党建办〔2022〕4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求,不断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完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存在的现势数据不准、历史数据不全、查询服务不快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和共享应用能力,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处理范围
汝州市未参与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六个办事处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土地登记信息。
三、处理程序
(一)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内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漏的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等信息进行甄别,要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对本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漏的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等信息进行统计并列出清单上报市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汇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漏的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等信息,组织建筑物、构筑物、土地所属单位收集历史资料,登记造册,同时组织建筑物、构筑物、土地所属单位协助作业单位入场测量、登记。对无主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的,可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协助,也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组织资料进行协助。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资料收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汇总提交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主体功能区规划成果,不动产登记纸质文件、图件、数字化成果及矢量数据等;
(二)宗地排查。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技术协作单位做技术支撑,对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等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汇总不动产登记历史问题宗地及房屋数量。
人员及时间安排:建筑物、构筑物、土地排查需要各个街道办事处抽出专人自行组织排查,于7个工作日完成排查工作。
(三)聘请技术协作单位。根据排查宗地数量及工作难易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请有资质的技术协作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四)资料分析。利用排查出的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等信息与原有档案对比,查找可以利用的档案资料,分析档案资料:
1. 档案与现状一致的,进行实地核实调查,不需要开展权属调查;
2. 档案与现状不一致的,重新开展权属调查及不动产测量;
3. 没有档案资料的,直接开展权属调查及不动产测量。
(五)权属调查及不动产测量。以地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为依托,以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以及前期成果资料,采用城镇地籍图、地形图、影像图等图件做工作底图,通过内外业核实、实地调查测量的方法,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等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权属调查及不动产测量总体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通知建筑物、构筑物、土地权利人及邻宗地权利人现场指界及有关资料收集工作,技术协作单位具体操作权属调查内容填写、不动产测量、面积分摊计算、宗地草图、宗地图绘制工作。
(六)资料整理及档案数字化。不动产权属调查及不动产测量形成的成果资料,经签字盖章审核后,完成不动产登记档案,并进行数字化处理,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
(七)不动产登记。技术协作单位负责提供不动产登记矢量数据及权属调查成果,配合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确权登记。确保数据准确、成果完整、精度符合,做到完成“一宗登记一宗”。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7月底前,完成工作方案制定,收集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宗地排查,开始内业数据分析,形成工作底图。
(二)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阶段。2022年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区域内不动产登记历史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工作。
(三)登记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涉及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汇交审核、入库。
(四)总结上报阶段。2022年12月底前,汇总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汇交成果,总结工作经验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六、保障措施
成立汝州市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汇交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自然资源、财政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街道办事处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汇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市财政、各街道办事处参与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督导工作专班,强化工作督导,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问责。
附件:汝州市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汇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汝州市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汇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国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振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杨景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杨永华(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胜军(洗耳街道办事处主任)
邱凯利(风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遂发(钟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永平(汝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 新(紫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俊锋(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洪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景山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洪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岗位调整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