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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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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1-08 浏览次数:

2018年12月,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19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对全市2018年12月20日前发布的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目前,清理工作已结束。现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针对上级的要求,我市迅速行动,及时下发《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汝法政办【2018】11号),要求各单位迅速行动,认真梳理,及时上报。                  

二、认真学习,全面清理

这次清理的范围是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负责清理。清理结束后,要求各相关单位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清理结果

经梳理,我市不存在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认真审查,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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