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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rmzf-00000-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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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11-3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线上监管,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静态管控现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继续排查统计仍在生产经营的单位,建立台账,通过电话、短信、监管平台、安全提醒书等手段,提醒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证安全投入不减、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精准、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安全教育持续有效。一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在岗在位。二要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检查。三是组织开展全员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查纠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治理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的问题,隐患整改做到“五到位”、闭环管理,重患必停。四是关注坚守岗位的员工身心健康,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调适、调岗。五是采取线上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安全规范、法律法规等方式开展培训,筑牢意识防线。

针对保供商超,要提醒督促营业期间严格落实每两小时防火巡查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强化物资分类存放,对电梯、手动叉车、配送车辆等开展常态化检查,按照规程操作使用。

对停产停业企业,要提醒督促主要负责人组织留守人员针对水、电、气是否关闭到位开展经常性巡查。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每日调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置。

二、广泛宣传,提升意识

要深刻汲取吉林火灾事故教训,住建、消防、电业、应急等部门要向广大群众发送安全提示,提醒做好居家用气、用电、消杀安全防范措施。

三、高度重视隔离场所消防安全

隔离安置场所的负责人对隔离安置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根据隔离安置场所情况确定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视情组织演练。各类隔离安置场所启用前做好安全检查,特别是气、电、线路方面。各类隔离安置场所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对需要管控的安全出口24小时不间断值班,确保紧急情况下及时引导入住人员安全疏散。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气设备时做到人走即断;不超量储存酒精等消毒物品,喷洒酒精消毒时要远离火源;使用燃气、燃油后,切断气源、油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岗。要通过海报、广播、视频、微信群等多种手段向被隔离人员和医护、安保、保洁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到“一懂三会”。

四、全力确保转运安全

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科学调度运力,转运车辆出车前开展严格安全检查,对司乘人员身心健康情况严格查验,行驶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极端恶劣天气要及时请示,及时采取停运措施。

五、强化值守

做好值守备勤,出现突发情况,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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