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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回头看”。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进行“回头看”,确保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没有遗漏,于9月底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督导检查。督导组对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采取不打招呼、直入现场的方式,对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暗访督查。针对检查发现的52条问题,分别向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煤山街道办事处、风穴街道办事处、钟楼街道办事处下发《问题交办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根据属地责任,督促产权人明确整改期,立即整改,严格整改到位,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到洗耳河街道、风穴路街道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主干道经营性自建房屋排查整治情况,对存在的20条问题,已反馈洗耳河街道办事处、风穴路街道办事处,要求其按时间节点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三、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召开自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关于迎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当前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聚焦“三个重点”迅速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