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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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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发展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4-15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发展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3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

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本质要求,是解决失能老年人护理难题、回应老年人刚性服务需求、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要求,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到2035年不低于80%,此指标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绩效评估约束性指标,将作为对地方政府考核的依据。此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已纳入中央对地方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切实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发展与监测工作。

二、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

各地要根据《通知》细化明确的口径、标准,改造提升一批护理型床位。加大建设力度,今后,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机构原则上要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以护理型养老床位为主。要强化政策和资金引导,针对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要向护理型养老床位倾斜。《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的通知》(豫财综〔2020〕8号)下达的老年人福利类资金中,用于“特困供养机构设施设备购置补助”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要重点用于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

三、做好评估监测工作

各地要指导养老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并通过实地查验、抽查检查、评估等方式进行核验,掌握现有总床位数、护理型床位数、护理型床位缺口,明确整改措施、预期目标和完成期限,定期督促调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地民政局养老业务部门要会同财务统计部门,及时报送、更新护理型床位相关统计数据,于6月底前,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护理型床位数量”第一期信息更新报送工作,并按要求持续定期更新。民政部将从“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中提取数据,作为对护理型床位指标评估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将作为各地养老服务建设相关评价考核、项目建设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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