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对汝州市凤凰城美乐滋餐厅(张义隆) 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9-15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汝州市凤凰城美乐滋餐厅(张义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2410482MA9H14K37W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河南省汝州市望嵩南路*******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日常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于红涛  16041099077    

董志超  16041099079

行政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行政检查内容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是否按相关法律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行政检查时间

2022年9月5日19时31分

行政检查地点

汝州市风穴路街道绿洲凤凰城北门10号楼107铺的汝州市凤凰城美乐滋餐厅(招牌名:美乐滋欢乐餐厅)

行政检查结果

汝州市凤凰城美乐滋餐厅(张义隆)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

行政检查机关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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