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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rmzf-00000-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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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汝州市农村排前路建设奖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2-19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农村道路实际现状,研究起草了《汝州市农村排前路建设奖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219- 321日。请于20253211800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375-6862937

电子邮箱:ruzhouxnb@163.com

 

附件:《汝州市农村排前路建设奖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汝州市农村排前路建设奖补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水平,彻底解决农村村庄内部“行路难”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底,完成全市21个乡镇街道行政村排前路建设工程奖补工作。

二、建设标准

宽度原则上不超过4米,厚度不低于16厘米,不超过18厘米的C25商砼道路。

三、奖补形式

以实物奖补形式完成全市行政村内排前路建设工程(奖补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汝州市本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奖补商砼)。

四、奖补对象

各乡镇街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未经奖补程序确定的不纳入奖补项目范围。

(一)优先纳入奖补项目范围

1)和美乡村先导片区建设村庄;

2)整村完成农村户厕改造或正在落实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的村庄;

3)已经纳入(或完成申报)省村庄分类管理库中和美乡村、富美乡村;

4)有明确配套资金来源的村庄;

5)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有村集体支撑产业的村庄;

6)村支部战斗力强、农村人居环境“十乱”集中整治成效显著的村庄;

7)污水管网已先期施工完成的村庄;

8)已经完成村庄规划的村庄。

(二)不予纳入奖补项目范围

1)以奖代补工作开展前已完成村庄道路硬化的村庄;

2)已经纳入其他财政投资补助范围的村庄;

3)未按照申报流程、未纳入项目库的村庄;

4)农村人居环境“十乱”集中整治不彻底的村庄。

五、奖补流程

(一)明确主体。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全市农村排前路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作为农村排前路建设奖补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路基整理、道路施工和质量监管工作。

(二)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市级行业部门论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流程完善项目资料。各行政村对本村拟实施的道路建设奖补项目向所属乡镇街道进行申报;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各行政村申报的道路建设奖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论证,对“十乱”集中整治成效显著、实际需要、群众积极性强、项目图纸准确、污水管网已先期施工完成或已预留农村污水管网施工空间、道路两旁绿化空间、资金筹措到位并具备开工条件(路基平整到位)的项目,通过乡级审核后,由乡镇街道汇总资料上报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委监委、财政局、交通局、国资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逐一实地核实,确保成熟一个、核实一个,开工一个。

(三)项目实施。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有关乡镇街道作为排前路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组织道路工程实施,由乡镇街道干部、村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群众代表等组成项目监督专班,承担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管责任。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乡镇街道核算的商砼方数进行商砼配送,并聘请第三方公司负责商砼供应全过程质量抽检、数量验查,确保商砼保质保量供应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日常商砼质量监管检测,严格把关,严防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各乡镇街道组建专班核实配送商砼数量,落实质量抽检,核实无误后,专班人员确认签字,完善商砼接收使用手续,并明确专人全程监督、监管商砼使用,落实指导路基平整、压实、模版架设、道路硬化等工作,保障商砼利用率。对施工过程造成商砼浪费、超出奖补供应量的部分,由各乡镇街道自行承担。

(四)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项目工程量以及道路厚度、强度与质量以第三方检测数据为准。达到排前路建设设计标准的予以通过验收,低于建设设计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不再予以奖补。

2.验收程序。(1)乡镇街道初验。项目建设完成后,先由乡级、村级、群众代表进行联合验收,核准竣工图纸,计算项目工程量,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由乡级申请市级联合验收。(2)市级验收。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纪委监委、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对项目工程量和项目资料进行初验;由第三方验收审计单位对工程质量及最终商砼使用数量进行决算审计,并依据第三方验收审计结论结算商砼费用。对于因施工环节原因导致未通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则由行政村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商砼等项目产生的费用,市财政不予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委、农业农村、财政、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形成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农村排前路建设取得实质成效。

(二)严把工程质量。乡、村两级要成立项目监督专班,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把质量关,严禁增加农民负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常态化督导、指导,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路建设奖补项目的政策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全过程,增进群众对农村排前路建设的认同和参与度。

(四)加强建后管护。督促实施主体加强建设成果后续管护,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晰以奖代补资金形成建设成果的管护责任。村组集体组织建设的,管护责任归村集体。

(五)强化资金管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财政专项资金,严禁项目各方出具假手续、伪造假账目、虚报假数字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市纪委监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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