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贯例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五)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六)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七)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八) 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相关工作。

 (九) 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实施企业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推进绿色企业、绿色园区创建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企业培育等创新创业工作,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

(十二)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三)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和发展,推动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十四) 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五) 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落实国家有关技术进步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结合;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六)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査执行情况。

 (十七) 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九) 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二十)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和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市科技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我市中原学者等省级以上科技人才的培育和支持工作;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三)负责汝州市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机关党组织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事项的督查、日常值班、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应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承担汝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开展工业和信息化软课题硏究,负责软课题管理;组织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组织协调推进创建国家创新基地;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全市实验动物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编纂汝州科技史志;承担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重点企业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协调督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三)规划科(对外合作科)。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和科技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工作机制;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本部门预算相关工作。

(四)产业融合科。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产业政策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推进绿色企业、绿色园区创建工作;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

(六)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科技装备科)。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轻工、纺织、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消费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推动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工业企业信访改制科。负责市属规上工业企业信访稳定、督促信访案件协调办理及日常信访案件接待处理和结案申报工作;承担市深化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八)企业安全指导科。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离退休老干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培训教育、科技人才管理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工会日常工作。

汝州市建投大厦16楼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春)3:00-6:00(夏秋)
0375-3331819
陶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