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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直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作用,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平人社办〔2020〕50号)和《汝州市2026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计划》(汝人社〔202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度市直公益性岗位征集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岗位数量
2026年,市直拟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90个。
二、岗位征集范围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相关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和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文印、收发、保洁、保绿等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征集条件
(一)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申请。
(二)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依法按月支付相关补贴等费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公益性岗位申请程序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市直用人单位可向市人社局提出开发岗位申请,市人社局将根据申报单位岗位开发申请和专项就业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研究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请各申请单位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包含申请事由、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招用条件、工资待遇、用工期限等情况)、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审批表、用人单位承诺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盖章,纸质版于7月24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劳务市场服务中心(一楼111房间)。
咨询电话:0375-6861678(汝州市人社局劳务市场服务中心)
附件:1.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审批表
2.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承诺书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