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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汝南街道南袁庄村和蟒川镇英张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位置、范围如下:
北起霍阳大道,途径汝南街道袁庄村、蟒川镇英张村、终点至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东南用地边界。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焦炉煤气高附加值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建设管状皮带运输工程)工程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汝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汝南街道办事处、蟒川镇人民政府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6〕3号)要求,汝州市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可登录汝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查询本公告(网址:http://www.ruzhou.gov.cn)。
(三)公告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31日。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