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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汝州市郭庄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汝州市郭庄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18日-2023年09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3 | 汝州市郭庄加油站建设项目 | 汝州市郭庄加油站 | 汝州市钟楼街道闫庄村 | 河南祥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筑面积320平方米,主要建设站房、罩棚、油罐区及辅助配套设施。 |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及时清理土方,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标准化施工。 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工地,不外排。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间(19:00—22: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固废:建筑垃圾场用于土方回填,不可回用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综合处理。 运营期 废气:装卸及加油过程非甲烷总烃设置油气回收装置。 废水: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 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控制进站车辆速度,禁止鸣笛。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油罐底泥、隔油渣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置。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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