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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4日-2024年05月2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 | 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汝州市庙下镇、米庙镇、纸坊镇、骑岭乡、煤山街道、洗耳河街道、紫云街道 | 平顶山坤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5.6万亩(其中恢复老幸福渠灌溉面积2.3万亩,新增幸福渠东延伸段灌溉面积3.3万亩);新增干渠干管10.52km,支渠支管约43km,并新增相应附属建筑物。 |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及时清理土方,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标准化施工。 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工地,不外排。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间(19:00—22: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固废:建筑垃圾场用于土方回填,不可回用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综合处理。 运营期 废气:运营期不排放废气。 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固废: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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