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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hjjrzfj-00000-2025-00065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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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弘汇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天然石墨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3-17 浏览次数:

关于河南弘汇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天然石墨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弘汇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天然石墨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17日-2025年032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河南弘汇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天然石墨深加工项目

河南弘汇实业有限公司

汝州市骑岭乡王堂村

平顶山坤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办公室及配套附属设施。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及时清理土方,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标准化施工。

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工地,不外排。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间(19:00—22: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固废:建筑垃圾场用于土方回填,不可回用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综合处理。

运营期

废气:车间全封闭,地面全硬化,安装硬质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制片机组、破碎机、筛分机二次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置。

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肥田,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减震基础、定期保养、厂房隔声等。

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706706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邮    编:4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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