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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FGW-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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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2-01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以“服务效能提升”为导向、“服务改革发展”为核心、“完善体制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供优质审批”为目标,常态开展疫情防控,持续畅通信息渠道,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透明度的进一步增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发改委主动公开信息数666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市建设项目信息4条,部门动态信息31,批准结果信息7条,公示公告2条,政策解读1条,行政权力清单2条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网公开信息61条;在河南省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  520条,其中审批核准类47条,备案类473条;在其他媒体共发布新闻稿3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信息发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信息来源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提供,信息发布前,进行保密审查,初步确定应当公开或不予公开信息,如不能确定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所有信息发布,均实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并填写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审核完成后,信息交由办公室专人发布到政府门户网站,审查表由办公室留存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11月18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骨干,在新实践文明中心参加如何做好舆情工作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舆情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区别与联系;12月28日,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务公开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同时,我委内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讨论新条例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情况,掌握政务信息、公文写作知识和应用技巧。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933.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科室及二级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方面。主要问题是一些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

2021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委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公示发改系统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力求使各部门对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知晓、第一时间解读、第一时间传达”,促进部门间协调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我委政务公开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机制,严格执行“月通报制度”和“年考核制度”,对公开不及时、公开效果不理想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委年度目标考核,保证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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