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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NYNCJ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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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畜牧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畜牧局 发布时间: 2021-04-14 浏览次数: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汝州市畜牧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按照汝政办【202069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政府信息公主动开制度等四个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汝州市畜牧局关于制定落实<汝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四个制度的实施细则》,对本科室目前需要公开的信息项目进行汇总,每个科室、二级机构均设置至少一名兼职通讯员,负责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将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汝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45条,其中畜牧业务工作类209条,公示公告类33条,信息公开类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结合实际工作,我局制定了《汝州市畜牧局关于制定落实<汝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四个制度的实施细则》,要求畜牧局各科室、二级机构对本科室目前需要公开的信息项目进行梳理汇总,计有24项。要求通讯员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专人负责机制,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主要把汝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媒体)。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求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并按照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实行政府公开信息审核登记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是本部门定密工作责任人,各相关科室主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局办公室负责对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考核和科长述职范畴。定期发布各项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实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微信、微博已于2019820日关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的各项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水平、保密意识,严格按照工作制度流程进行信息工作,坚决不瞒报、迟报、漏报各项信息,尤其是重大信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15

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2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5

202.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上一年度有较大程度提高,信息公开数量等都有较大涨幅,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还需进一步加大加深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加快审核步伐,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改进措施

1、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全面公开。我局汇总制定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信息公开事项,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该公开必须公开,与绩效考核挂钩;在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畜牧信息的梳理,加大公开力度,有效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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