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编:467599
网站标识码:4104820001
豫公网安备 41910302000101号
豫ICP备12009804号-1
项目位置:经开区霍阳大道南侧、汝南大道西侧。(详见项目区位图)
一、分宗前基本情况:2022年1月,河南弘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52157.74㎡(约合78.24亩)。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1.2≤容积率≤2.5,建筑系数≥60%,生产性建筑高度≤24米,非生产性建筑高度≤40米。绿地率≤20%。
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已建南北向道路一、道路二与霍阳大道连接,拟新建一条南北向道路三与霍阳大道连接,对外开放。(详见分宗前图纸)
二、分宗依据:符合《平顶山市城乡建设管理条例》(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令2019年第22号)第十五条分割条件(一):增加向公众开放的道路形成自然界限分割情形。拟对该项目工业用地进行分宗。
三、分宗后情况:分宗后地块一面积为30755.53平方米(约合46.13亩),地块二面积为21402.21平方米(约合32.11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结合两宗土地现状用地情况(拟分宗土地影像图),依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汝州市中心城区I-04-07、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汝政文〔2017〕276号),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1.2≤容积率≤2.5,建筑系数≥60%,生产性建筑高度≤24米,非生产性建筑高度≤40米。绿地率≤20%。(详见分宗后图纸、项目总平图)
四、附图:1.项目区位图2.分宗前图纸3.分宗后图纸
4.项目总平图5.拟合宗土地影像图
公示期限: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6日(10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登陆汝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zhou.gov.cn/)或到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汝州市丹阳东路与云禅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查阅公示有关内容,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6862723
电子邮箱:rzghbzk@126.com 邮编:467599
地址: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