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军朝畜禽养殖场案件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1-19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2410482MA45TKGQ6E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汝州市小屯镇大陈村汝河南1000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汝农(兽药)罚(20241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贾清涛 16041019091,翟光明 16041019100

违法事实

销售不合格鸡蛋

主要证据材料

案件移送函、现场照片(3张)、当事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63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已讨论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966元,2.处罚人民币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

行政处罚机关

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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