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11-30 浏览次数: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执业廉政行医,我院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2、不准开单提成。3、不准违规收费。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6、不准为商业目的的统方。7、不准违规采购使用医药产品。8、不准收受回扣。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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