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rnjd-00000-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 主题分类
  • 党委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汝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汝南街道2023-2024年度受灾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南街道 发布时间: 2023-10-26 浏览次数:

汝南街道2023-2024 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我街道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根据《汝州市应急管理局、汝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3-2024 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汝应急[2023]77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以来,我街道多次遭受洪涝、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经统计,洪涝、低温冷冻自然灾害共造成我街道 16 个行政村、1.96 万人受灾,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早部署、早谋划、早安排,扎实推动本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受灾群众人心安定、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调查摸底,精准确定对象

各村要紧紧围绕“受灾”这一前提,组织人员走村入户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基本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掌握需救助人员资金和物资等需求,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

(一)救助原则和对象范围。救助对象是 2023 年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注明实际情况,视情提高救助标准,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二)方法步骤。按照《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 号)文件要求,以“受灾”为前提,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1.个人申请。受灾群众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委员会提名,填写《受灾人口生活困难敦助申请表》;

2.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农户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对象,汇总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困难救助登记表》并上报街道。

3.街道审核。街道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审批表》报市应急管理部门。

三、严格救助标准,突出救助重点

根据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按照我省制定的“每人不低于 100 元不高于 300 元且每户不高于2000 元”的指导标准,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制定具体实施标准。资金发放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发放,注明“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各村要组织做好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公示信息包含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补助金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今年我街道冬春救助任务十分繁重,各村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组织专门力量,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解决受灾群众基本困难。各村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强化监管,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工作片、村组干部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消除基层顾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将党工委、办事处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受灾群众心中。(三)加强款物监管,严肃救助工作纪律。街道纪工委、应急办和各工作片要监督指导各村冬春救助款物的具体发入工作,严格救助程序,搞好民主评议,实施重点救助,要公平公正防止优亲厚友。要加强救助款物监管,严禁违反规定挪用、截留、贪污救助款物。要主动公开救助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冬春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