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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防止秋冬季农作物秸秆焚烧,切实保障空气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和平顶山市、汝州市禁烧工作的相关文件,就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综合施策,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严格落实各行政村职责,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推动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辖区内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秸秆零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能实现秸秆直接还田利用的必须全部还田,不能直接还田利用的要采取其他利用方式,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全辖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成立汝南街道办事处2025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简称禁烧办),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督导等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禁烧督导组,对各工作片及各行政村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禁烧期间,督导组的督导工作为:(1)不定时督查禁烧人员到岗情况;(2)排查着火隐患点;(3)及时处置突发状况;(4)督查过程中村级指挥部必须有一名村干部在场。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要在主要路口、主要场所悬挂禁烧横幅;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张贴、刷写禁烧标语,有条件的村要安排广播广泛宣传。各村必须及时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三)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秋冬季秸秆还田面积大,使用机械时间集中,做好机械供应是实现粉碎还田的根本保障。各村要提前谋划,积极主动和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对接,预定粉碎还田机械,签订用机协议,确保有充足的机械投入到秸秆粉碎还田工作中,达到提高地力和秸秆粉碎深耕还田的双重目的;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大力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四)实行网格化管控。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办事处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细化到具体路段、地块)的网格化禁烧管理机制,片长是主要责任人,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网格员对分包地块负直接责任,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明确,各村至少要搭建一座高标准的禁烧指挥部和若干个禁烧监控点。各村禁烧指挥部要做到“七有”即:有人带班值守、有禁烧值班表、有床铺被褥、有办公座椅、有照明工具、有交通工具、有铁锹水桶等灭火工具,实行24小时值守制。各村要成立不低于15人的禁烧突击队,确保15-30分钟内能够有效处置火情;要加强巡逻检查,严防火情发生;全程监督还田效果,做好还田面积的核实和巡查、灭火等工作。
对于有特殊情况或出公差者需向工作片长请假,并把假条或证明送往办公室进行备案,对于一天内连续两次以上不到岗者,需由工作片长出具证明,说明事由,否则视为旷工;各行政村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带班制度,遇到突发事项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办事处禁烧办;对到岗情况差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扣减相应工作经费。所有禁烧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禁在禁烧点酗酒打牌。
(五)严格落实经济奖罚措施和责任追究。
1.奖励措施
(1)禁烧工作启动后,给各行政村拨付5000、3000、2000元禁烧经费。
(2)每拘留一名焚烧秸秆人员,奖补派出所工作经费500元。
(3)工作片现场抓到一名放火人,并送到办事处派出所,奖励工作经费200元。
2、处罚措施
(1)省环保厅或蓝天卫士监控每发现1个着火点,扣除禁烧经费500元。
(2)平顶山市督导组或“蓝天卫士”每发现1个着火点,扣除禁烧经费300元。
(3)市禁烧办或“蓝天卫士”每发现1个着火点,扣除禁烧经费200元。
(4)发生火情后,10分钟内不到场者扣除禁烧经费100元。对于行动迅速,在30分钟内灭火,并消除焚烧痕迹,未造成影响的村,减半处罚。
(5)对于第一把火的村进行重罚,在相应处罚的基础上扣除禁烧经费200元。
在禁烧期间,督导组在督导中发现田间地头或路边沟渠有秸秆需要清理的,在工作群中通知并限时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一次扣除禁烧经费100元。
(六)严厉打击焚烧行为。禁烧期间,汝州市公安局汝南派出所成立禁烧执法队,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以火查人,以地查人,谁烧罚谁”的原则,对故意焚烧秸秆引起火灾和损坏公私财物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加强督查和信息反馈。禁烧办要加强“蓝天卫士”监控值班,发现灾情及时通知所在工作片、村及督导组,各村突击队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迅速灭火,消除痕迹。
督导组对各村禁烧责任分工、宣传情况、秸秆还田、监控点设置等禁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禁烧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督导组每天不定时对各行政村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在主干群进行通报。相关人员在禁烧期间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禁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