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汝民〔2023〕101号
  • 索引号
  • rzsmzj-00000-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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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爱岗敬业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8-03 浏览次数: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营造良好机关形象,围绕突出“四高引领”、统筹“六域并进”、强化“四项建设”的“464”工作布局,根据市纪委关于纪律作风整顿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为期60天的纪律作风整顿、爱岗敬业树新风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请销假制度

实行上班签到,请销假制度。所有干部职工上班必须签到签到地点在局办公室。签到表每天由专人(监督员)负责,签到完毕后转交当天带班领导,用于督导上下班纪律及在岗在位情况。因公事(如信访、开会等)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的,由科室负责人及时向监督员说明原因,监督员应据实记载人员外出在局办公室做好外出登记考勤情况实行“日通报、周公示”,每日在全局工作群通报情况,每周在局一楼大厅公示栏内公示情况。    

二、严格实行班子成员带班督导制度

实行2名科级干部带班督导制度,每周轮换一次。带班领导每天不定时抽查一次在岗在位情况,抽查过程中由局纪检监察室同志陪同,抽查完毕后,带班领导及纪检监察室人员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并转交至局办公室存档。

三、严格奖惩制度

1、局机关带班领导每日督导检查签到情况。月累计发现3次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反纪律情况,扣除该同志当月个人绩效工资,月累计发现5次违反纪律情况,扣除该同志当月文明奖,同时取消相关待遇;

2、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不定时抽查。凡发现1次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反纪律情况,取消该同志当月文明奖、个人绩效工资和相关待遇;

3、社工人员参照以上执行,具体工资发放扣减情况,由民政局协调市人社局执行。

4、局属二级机构参照局机关做好本单位考勤,局里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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