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rzsrsj-00000-2025-00005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主题分类
  • 就业
  • 体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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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8-01 浏览次数:

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二)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通过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网络接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被鉴定人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病情介绍,包括伤病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五)权益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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