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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蓝湾·半岛二期工程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位置:广成西路北侧,洗耳河西侧。(详见项目区位图)
(二)分宗前基本情况:2006年8月,河南一帆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蓝湾·半岛二期工程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汝土出(2006)06号】,地块面积约32.50亩,地块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2008年10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NO.0006712,2009年5月取得土地使用权【汝国用(2009)第0015号】,2012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汝建副字第410482(2012)4号),2012年7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4年5月交付使用。
蓝湾·半岛二期部分楼栋与汝州市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邻宗地存在跨宗地建设问题,无法落宗。2021年8月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对河南一帆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汝城管罚决字〔2021〕第062007号),罚款2167163元。
根据《河南省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的通知》、平顶山、汝州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汝州市蓝湾半岛二期列为省级问题楼盘。为解决楼盘跨宗建设、落宗问题,河南一帆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蓝湾半岛二期建设项目地块拟分割为三宗,其中宗地一面积106.85平方米,宗地二面积10989.19平方米,宗地三面积10571.71平方米。(详见分宗前示意图)
(三)分宗依据:按照《河南省问题楼盘项目处置化解工作流程和标准指引》、《汝州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相关文件、《煤山街道办事处关于蓝湾半岛二期项目化解方案》等文件精神,拟对该项目宗地进行分宗。
(四)分宗后情况:将该地块分割为三宗,其中宗地一面积106.85平方米,宗地二面积10989.19平方米,宗地三面积10571.71平方米。宗地分割前后,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事项,由相应职权的政府部门、机构从轻按项目开工建设节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详见分宗后示意图)
(五)附图:1、项目区位图
2、分宗前示意图
3、分宗后示意图
三、公示期限:2024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12日(10日)
四、附加说明: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可登陆汝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zhou.gov.cn)查询公示有关内容,也可到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地点:汝州市古梁大道与丹阳路交叉口南100米)查阅公示有关内容,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375—686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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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