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汝市监〔2023〕66号
  • 索引号
  • rzsscjdglj-00000-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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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充装单位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0-23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各燃气充装单位:

为深入贯彻我市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充装单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筑牢燃气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形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燃气充装单位要根据近期省、市燃气安全督导反馈的问题,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期间不得进行充装。对于自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对市燃气办通报的安全风险隐患,各站要举一反三自查,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依规充装,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各燃气充装单位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充装。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4号令的要求,执行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检查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制度、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与培训制度、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制度、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气瓶管理制度等。

(二)检查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压力容器操作及巡检规程、压力管道操作及巡检规程、气瓶充装操作规程、液化石油气卸车操作规程等。

(三)检查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有可执行性,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手段。各充装单位要根据站内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进行修订,要做到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不能将预案只停留在纸面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并且作出记录。

(四)检查相关证照是否齐全。特种设备相关证照主要包括:气瓶充装许可证、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气瓶使用登记证(气瓶使用登记证必须带有气瓶登记明细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且检验报告(包含安全阀、压力表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五)检查各项台账、记录是否完善。特种设备各项台账和记录主要包括:特种设备总台账、作业人员台账、定期检验总台账、新瓶出库、气瓶回收、检瓶出库、报废钢瓶台账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记录、应急演练记录、故障及异常记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车载气瓶充装站对外地车辆加气登记台账。

(六)严格执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严格按照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充装,在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由取得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对气瓶逐只进行检查,认真核对充装追溯码信息的准确性,对追溯码信息登记错误的钢瓶要立即进行更正,坚决禁止“张冠李戴”、“口袋码”充装现象。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自有产权气瓶是指登记在充装站名下,有气瓶使用登记证的气瓶)、报废、超期未检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气瓶。对50kg的单头液相瓶和双头液相瓶的液相接口不得加装转换接头,已安装转换接头的充装前要清除转换接头,充装后也不得向用户提供转换头充装完毕后必须逐瓶粘贴安全警示标签,并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指导。

(七)严格规范气瓶的动态管理。充装单位新购置的气瓶,应当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要求制造单位在气瓶封头上凹印本单位标志(充装单位标识码),封头上未凹印充装单位标志的,不得申请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和进行充装。新购进的气瓶要在1个月内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严禁从气瓶检测单位购买检瓶。本站自有产权到期进行检验、报废的气瓶必须保存好检验报告和气瓶报废证明。在气瓶追溯系统建档时要仔细核对气瓶的制造和检验信息,确保建档信息的准确性。站内要有明确的功能区域划分,站内应设置气瓶待检区、合格钢瓶区、不合格瓶区待充装区、充装合格区,严格按照类型进行存放。

(八)严格按要求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充装单位要对充装设施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软件硬件均需满足气瓶充装追溯信息化建设要求。要将充装区视频监控信号实时接入我局气瓶信息监管平台,并实时向平台上传实时充装数据。在建立健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的同时,要以二维码为载体对在用气瓶进行一瓶一码登记,利用智能充装枪对气瓶进行充装,不得充装无二维码的气瓶。

(九)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气瓶充装单位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书面任命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开展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制订《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职责》、《特种设备安全员职责》;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同时在微信小程序“特设主体责任落实”上进行注册,并按时上传相关信息。

三、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要求,加大对辖区内燃气充装单位的检查执法力度、执法频次,深入燃气充装单位进行逐条逐项检查要求企业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督促使用单位立即整改,暂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相关监管措施,严防死守。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果断依法采取关停措施,严防带病作业、酿成恶果。对违法违规的充装单位该关停的关停,该立案处罚从严从重从快立案处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依据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坚决杜绝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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