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rzsrmzf-00000-2024-00007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对汝州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6-25 浏览次数:
建议号
汝州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号
建议人
​刘春平
标题
对汝州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青少年饮食安全,直接关系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是家长乃至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触目惊心,虽然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推动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但仍存在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不公开、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推动各有关部门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监督,不断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要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拒绝食用高油、高盐、高糖食品。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要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夯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等重点地区和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对学生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及存放、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除重点检查上述项目外,还应检查配餐的运输温度、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添加不必要的食品添加剂,减少预制菜品的使用。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违规使用添加剂、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承办单位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
已办理
答复内容

刘春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与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千家万户。近年来,汝州市市场监管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平顶山市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把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有效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力保障了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完善管理制度

(一)压实监管责任。我局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首要职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局长具体负责、相关科室督促指导、基层人员具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每年初对21个市场监管所提出年度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凸显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首要职责,形成环环相扣、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同时,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制度等,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防严守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7S”规范化管理;指导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校(园)长担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牵头制订、完善并落实校长陪餐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严格落实《河南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三)多部门联合评价。食安办、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四部门组成联合评价组,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结合各学校食堂经营业态、方式、规模、风险等实际情况,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全方位评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联合评价组严格按照《细则》要求,从许可与经营管理、信息公示、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管理、原料管理、场所设备和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营养健康要求等十一项内容开展评价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至学校食堂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跟进落实,协助、指导各学校在改善硬件设施、加强日常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目前,辖区460家学校食堂中已完成食品安全评价405家,其中自营学校食堂321家,承包经营学校食堂84家,其他学校食堂均在整改中。

二、注重宣传教育

一是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醒相关市场主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提示广大学生和家长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将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贯穿于日常监督检查全过程,充分利用“豫食考核APP”,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抓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保障食品安全。目前,学校食堂“豫食考核APP”注册1400余人,且全部进行了培训、考试。三是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利用《市场监管365》电视栏目,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现场检查曝光,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市食安办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印发汝州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汝州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指导专项行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结合前期学校食品安全评价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机制、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食品原料采购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全面整治,切实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结合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加大对学生喜食的热销食品、保质期较短的易变质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对“五角食品”、“一元食品”等实施重点检查和监督抽验。对发现的过期食品、“三高”(即高糖、高油、高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进货渠道不明及索证索票不全的食品、“三无”食品、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其经营者,坚决依法查处。

)推行智慧监管。对学校食堂大力推行餐饮智慧管理提升行动,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通过“舌尖安全网”将后厨重点环节以视频信息接入APP的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和社会公开食品加工制作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可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并予以纠正。监管人员和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可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目前,我市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率100%。

)突出示范带动。以资源共享、基地共建为原则,创建了汝州市餐饮业标准化实景厨房。实景厨房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结合“7S”规范化管理,高标准、高规格打造功能布局合理、设备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完善的餐饮行业后厨“样板间”,专供学校食堂等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具体操作人员实地参观学习,以实景厨房示范带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做好应急处置。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前期处置工作,严防前期排查处置不当将事态扩大产生不良影响,督促辖区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和信息上报能力。

四、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校园食品安全整体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学校食堂评价方面,农村学校食堂硬件建设有差距;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监管工作力量有差距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积极解决存在问题,认真落实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切实保障好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2024618

(联系单位及电话: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375-6860060联系人:刘许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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