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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参加特级技师评聘?

特级技师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应为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特级技师应具备的基本岗位条件,同时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获得省部级、中央企业及以上技能大师类称号者等人员在参评特级技师时予以优先考虑。


聘为特级技师,有哪些支持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应为特级技师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企业应根据实际,吸纳特级技师参与科研攻关、重大项目招投标技术评审等工作。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还可按规定享受疗休养(休假)以及落户、购(租)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


高校毕业生想创业,国家有这些政策支持

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一是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二是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 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农民工想创业,国家有这些政策支持

农民工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一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是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登记失业人员想创业,国家有这些政策支持

登记失业人员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一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是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