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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助学金!14种资助政策,上大学必看→


当前,全国各地陆续开启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部分高校录取通知书已经开始寄出,莘莘学子即将奔赴心仪的高校。其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安心入学,备受社会关注。


010—66097980

010—66096590

教育部开通资助热线为困难大学生提供服务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7月15日至9月15日,教育部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010—66096590,每天8:00—20:00,为大学新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提供资助政策咨询与帮助。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属高校同步开通了热线电话,满足来自不同地区、面临不同困难的大学新生的需要。
教育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高等教育阶段,已经构建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多元化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名额及标准: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万元。
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覆盖面及标准: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3.3%,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对象: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覆盖面及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2%,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名额及标准:每年奖励9万名。其中:硕士生7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2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中央高校负责组织实施。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6、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万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地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万元。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生无需申请。

 7、国家助学贷款 

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8、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9、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2万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10、师范生公费教育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公费师范生,在入学两年内,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生后,高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地方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1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2、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薪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参加。

 13、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14、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如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问答)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如何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把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

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仍时有发生,有的领域不公平竞争问题还比较突出。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坚决纠治各种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促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

针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领域,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坚决纠治限制企业迁移、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搞自我“小循环”等行为,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

针对部分地方曾出现“类案不同罚”的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印发后,市场监管系统着力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努力让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畅通的城乡流通体系。“沟通城乡、活跃流通是供销合作社的主业,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马继红说。

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全系统联结城乡、对接产销优势,加快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下一步,全系统将依托“六横七纵两沿”全国农资流通走廊,做好农资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物畅其流水平;带动农副产品走出大山、走向市场。(记者 林丽鹂 齐志明)


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看病医保还能报销吗?


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医保怎么办?需要自己缴费吗?看病还能报销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底可以享受哪些待遇?这些大家关注的问题,下面一一为您解答。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吗?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换言之,失业人员的医保由失业保险金直接缴纳。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需要自己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缴。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后,不需要自己缴纳医保保费。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与正常在职职工享有同等的基本医保待遇(包括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统筹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一直享受医保待遇吗?

是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同步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多长时间失业保险金就会缴纳多长时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累计缴费年限吗?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有啥区别?
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有区别吗?

很多人拿商业保险来比较,说商业保险缴费低报销比例高,“一元保”只要交一块钱。这里请您注意: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质。商业保险基本都是划定年龄和限定病种的,只有居民医保这种政府的社会保险,才不管年龄多大,病有多重,敞开大门一律纳入。很多商业保险报销都是以居民医保参保为前提,都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进行报销。住院还可以异地结算直接报销,非常方便。这都是其他医疗保险所不能比的,具有明显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