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汝环字〔2023〕65号
  • 索引号
  • sthjjrzfj-00000-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主题分类
  • 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8-22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建立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22日   


关于建立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领导
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共汝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汝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汝法办〔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就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系统学法、实践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水平,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汝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工作目标

我局结合自身在法治建设中承担的任务及生态环境工作特点,健全完善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本意见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清单内容

(一)共性清单

1.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列入清单目录,大力实施全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聚力推动全民普法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2.宪法及其相关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宪法相关法,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学习活动,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加强学习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运用法律法规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4.党章和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党内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厉行法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5.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学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专业清单

专业清单应为与生态环境业务职能密切相关,助力领导干部在分管领域内依法正确履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党内法规内容。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管理服务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

四、清单的制定及运用

(一)清单的制定

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清单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专业清单由我局结合职能自行制定。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共性清单的制定和调整由市委依法治市办以发文形式予以明确,专业清单由我局进行调整,调整后一个月内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备案。

(二)清单的运用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是全市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重要参考。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清单内容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我局组织开展的中心组学法、会议学法、日常学法中应以清单所列为主要内容,根据清单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旁听庭审、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学法活动,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实践基地等阵地和载体,结合清单内容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

要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我局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实践活动。全局领导干部积极通过参与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法治实践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法律知识大比武、执法流程大比武、文书制作大比武、执法技巧大比武、应急处突大比武、装备操作大比武等,着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理解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熟练掌握执法流程的能力、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的能力、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应急处突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建立本单位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积极作用。我局要把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摆在重要位置,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发挥职能优势,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学法用法工作格局,共同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坚持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考试学法和日常学法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学以致用,推动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全局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法治汝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在参与中学习实践,在学习实践中参与,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行动自觉。

(三)强化考核,注重实效

要积极推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全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在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工作中,应将全年学法情况作为一项主要内容进行汇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公开作用,将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情况及在学法用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等进行报道或刊登,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附件:1.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领导小组.docx

          2.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清单.docx

          3.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清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