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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年满16周岁且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除外)都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与企业职工参保退休待遇核算政策有区别吗?

没有区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与企业参保职工享受一样的退休待遇核算政策。

3、外来务工人员也能在汝州缴纳养老保险费吗?

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汝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户籍限制。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没有单位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返乡回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着转移,缴费权益累计计算。

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首次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汝州市社会保险中心服务窗口(市民之家三楼D01、D02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即可。

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办理过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两个渠道进行缴费,一是“河南税务”APP及微信公众号;二是通过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窗口缴费。缴费人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按月、季、年缴费。

6、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由个人全额缴纳。比如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579元,月需缴715.8元。

7、灵活就业人员达到什么条件可以领取退休待遇?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累计缴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按照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照规定参与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8、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死亡,其遗属可享受什么待遇?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遗属待遇计发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累计年限不足15年,可否往后延续缴纳?

如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10、灵活就业人员到企业工作后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吗?

灵活就业人员到企业工作后,应提醒新工作单位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及时为自己办理参保手续,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与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都是累计计算的。


咨询电话:0375-6890601、0375-6799511


如何在电子社保卡进行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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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为16周岁以下中小学生申领电子社保卡步骤

成年人(家长本人)申领电子社保卡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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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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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电子社保卡”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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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登录”进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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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置电子社保卡登录密码,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申领。

亲情服务:如何帮家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老年人)申领电子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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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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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亲情服务”;点击“添加亲情账户”,“已阅读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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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写正确的参保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并选择亲情账户与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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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提示上传亲情账户参保人(家人)社保卡图片和人脸照片,完成申领。

什么是电子社保卡?

电子社保卡是由人社部门依托实体社保卡而推出的一种电子展现形式,与实体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是社会保障卡的线上形态。电子社保卡由国家人社部统一签发,电子社保卡仍须遵循实体社保卡的一切规定,包括管理主体、标准规范、安全体系、应用功能等等。

电子社保卡的用途

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的电子证照,具有身份凭证、移动支付等功能;同时也是全国人社移动服务的重要入口,承载了各项人社业务的线上服务,也是其他民生服务和地方服务的集散地。

1.在人社服务领域 电子社保卡可用于电子办事凭证、线上待遇资格认证、快速登录服务等线上身份认证;

用于社保参保与缴费、就业人才服务、个人就业、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创业担保贷款等个人信息查询;

用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人才、调解仲裁等业务申办;

用于社会保险缴费、人才人事考试缴费、职业培训缴费、工伤医疗费结算等移动支付。

2.在政务服务领域 电子社保卡可用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身份认证和快速登录。

3.在金融服务领域 可用于社保卡银行账户的线上应用,实现民生缴费等移动支付。

4.在智慧城市服务领域 可用于交通出行,进公园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的身份凭证和购票服务。


电子社保卡申领过程中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常问题:
      1、没有查询到社保卡信息
      2、请输入正确的社会保障号码
      3、人脸与身份信息不匹配
      解决办法:

微信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公众号--热点服务--电子卡问题反馈--按照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问题类型等信息--提交。(反馈的问题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完成后将通过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向您发送提醒,请注意查看。)



汝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
       一、企业养老参保人员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退休人员死亡

1.火化人员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2.土葬人员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

(二)在职人员死亡

1.火化人员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返还。

2.土葬人员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返还。

需要特别注意:汝州市企业养老参保人员死亡之后,亲属应及时到汝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终止手续,如隐瞒不报,经查实存在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即死亡后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少数民族丧葬抚恤待遇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死亡终止待遇核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退休人员死亡需提供

1.《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遗属待遇申报表》;

2.《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承诺书》、火化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等任一种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二)在职人员死亡需提供

1.《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火化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等任一种材料;

3.户口注销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三、联系电话及地址

汝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申报地址:汝州市农业路与健康路交叉口市民之家(新体育场北电商大厦)三楼社保窗口D04

咨询联系电话:0375-6799576


2023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途径

2023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开始了。凡是已经领取及今年到龄已申请待遇的人员均需要认证。认证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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